第五
要神与教会同在,
教会一定要区别为圣(徒五1~14;林後七14~18)

     在旧约里,神对蒙拯救的以色列人有个要求,那就是要他们成圣,作圣洁的国民,好让神与他们同在(出十九5、6;利十一45)。所以当他们过圣洁生活的日子,神就作他们的神;特别在他们的会幕和圣殿落成时,耶和华就降临住在他们中间(出四十34、35;王上八10、11)。相反地,当他们不肯圣洁,甚至在圣殿里充满了触动主怒的偶像之时(结八3、5、10、14),神的同在就离开了他们!虽然神的荣耀曾不忍也不舍得离开他们,至终还是先升到殿的门槛(结九3),後停在门槛以上(结十4),停在基路伯以上(结十18),停在殿的东门口(结十19),停在城东橄榄山上,最后就离地上升了(结十一23、24)。主後七十年後,以色列人再也没有神的同在,家破人亡,整个民族流离失所,若不是耶和华把他们从火中抽出来,这民族早已「呜呼哀哉」!

     新约里也是如此,在教会开始时,教会内部被神分别为圣後,经上明说:「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徒五14)今天我们在地位上,虽然基督已经亲自「成为我们的……圣洁……」(林前一30);在生活上,神仍要我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一15)。特别是今天的教会,要想有神同在,一定要分别为圣,因为神再三叮嘱祂的子民:「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彼前一16)不然的话,神的同在就很难成事实。那么怎样去分别为圣呢?消极方面,要从「……不信……不义……黑暗……彼列……偶像……中间出来…不要沾不洁净的物……」;积极方面,要「敬畏神」,才「得以成圣」(林後六14~七1)。兹将教会要有主同在的几个条件,或说应区别为圣的几件事,略述于下,希有助于末世的教会。


一、信徒要成为圣洁(林前六11)

     当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经上说:「又有许多闲杂人……和他们一同上去。」(出十二38)那些闲杂人就是日后叫以色列人大吃其亏的分子(民十一4~5)。他们人虽在旷野,心却仍在埃及----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一天到晚说:「给啊!给啊!」欢喜「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结果,他们令以色列人哭号,叫摩西求死,以致耶和华发怒要把以色列人灭绝,那是多么可怕啊!

       (1)  宁缺毋滥

     七十年代初期,有一年轻传道人毕业于某神学院,预备在某城作开荒工作。他去求见某一老传道,希望从他那些甜、酸、苦、辣的经验中得些启迪。那老传道同他谈了些「未雨绸缪」,「知所先后」,「行远自迩」,「以身作则」等大道理外,也警告他,宁缺毋滥,千万不要「贪多嚼不烂」,千万不要把根基立在沙土上,否则,他日后会以泪洗面!那年轻人听了後,报以一笑,向老者握手告别。以后,听说他兼收并蓄,不理人有否接受主,总之,多多益善!三年后,他去向老传道哭诉,并请教他对那样的教友该怎么办?因为那些人说是信主,实际是没有生命!他们在教会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有权利你争我夺,有义务你推我却;他们真是「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老传道向他说:「这是你自讨苦吃!三年前,我岂不是告诉你,千万不要死活不分,滥收教友,你不听,以致今天你自食其果!」这也可说:「自作孽,不可活」吧!

     (2)当心死症

     泾渭不分,来者不拒,是以往华人教会的致命伤!这是不能得主同在和教会不能增长的大原因,若不改正,教会至多不过是打肿脸儿充胖子(发肿)而已,谈不到健康!主日崇拜时虽然满坑满谷,祈祷会、查经班、主日学….却仍寥寥无几,怎可自鸣得意地说是教会增长呢?应该是圣洁荣耀的教会,却充满着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正像圣殿里充满了偶像,怎能不叫圣洁的神远离呢?我们应该爱任何人的灵魂,却不可让任何人阻碍主的同在,破坏主的身体。这如同我们爱身体上每一个细胞,却不能容让那些能毒害我们身体的细胞存在,总是把它割除净尽!可惜有人常把有癌症的细胞注入基督的身体,以致有些教会正患着某种一发不可收拾的死症!

     (3)扫榻以待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成为圣洁呢?任何人要圣洁,必得先在基督耶稣里,因为祂是我们的圣洁(林前一30)。要在基督耶稣里,必要信入(原意)祂的名;信入祂的名,就是接待祂(约一12)。那么怎样才算是接待祂呢?让作者借用一句中国成语来说明。学生时代我们学习怎样写信,在我们要欢迎亲友来家时,常会说:「扫榻以待」。「扫榻」指扫除榻上的灰尘;「以待」指以礼宾迎。接待「或说信」耶稣也就是这么简单,只要先把心中一切的垃圾、灰尘….都交给主,把我们心中一切不妥之处向主清楚陈明,这就是圣经所说的「认罪」;让主为我们搬到「无人之地」(利十六22),这就是圣经所说的「赦免」;然后请主进入内心,作我们救主、君王,这就是圣经所说的「相信」。换句话说:人非信主,不能圣洁!只有肯把自己一切的不义、不洁…交给主,然后欢迎恩主进入内心的,才是信主!
总之,经上明说:「信和不信的,不能共负一轭!」若教会中充满了不信的,怎能够与神共负一轭呢?若神不同在而要侈谈教会的增长,简直是痴人说梦话而已!愿主怜悯!


二、领袖要区别为圣(徒二十28)

     教会增长是由于主的同在。要有主的同在,教会一定要区别为圣;不特信徒要如此,教会领袖更要如此。以往华人教会不能增长,领袖们不像领袖是大原因之一!神在旧约,藉着以色列和犹大历史告诉我们:一国的国运如何,全在乎那国在位的为人如何而定。当在上的不偏左右,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人民就安和乐利,国运昌隆;否则,不是邻国侵陵,就是盗贼蜂起,鸡犬不宁!教会领袖对教会的重要性也是相仿,所以经上明说:「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

     (1)  代沟的起因

     笔者有一年常去美国中西部证道,当地弟兄们告以那边教会代沟的严重性。起初笔者不以为意,后来在各地一再闻及,就开始研究这问题。研究结果,与其说青年弟兄们骄傲,不如说年长的太不像领袖!不少领袖们掛了长执的头衔,甚至印在名片上,可是对教会的事奉却一长也不长,一执也不执!甚至有些长执,连主日崇拜都要牧师去请他们才来,怎能叫现代事事都主张务实的青年们对他们「阿门」呢?结果,双方形成水火不相容的局面;凡是年长的意见、提议,不论是、非,青年人一概说「不」!以致每次开会时,非争即吵,令初信者摇头叹息,甚至跌倒,多么可怜!所以若作领袖的「专顾自己,贪爱钱财……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性情凶暴……任意妄为……自高自大……不爱神」,他就应该引咎自退,免得作弟兄的绊脚石,日后遭遇神的审判(太十八6)!

     (2)  解决的方法

     或许有年轻的传道人会问:万一这种光景已在教会根深蒂固,该怎么办呢?笔者的回答是:在人有所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几年前,笔者去加州南部证道,该会中有一未重生的领袖,有些许学问,可是属灵的事一窍不通,专和那年轻牧师作对,逼到他哭笑不得!他来问笔者怎么办?笔者说:「办法只有一个――祈祷!你当向神呼求;改变他,或者打发他走;神必为你开路!」他回去后,恳切祈祷,且为此禁食祈祷,很奇妙的,不久,那人就不再来教会了。有同样难题的爱主同工,不妨如法炮制一下!

     (3)  原则的疏忽

     卫斯理曾说,教会应有四大原则,如同四根柱子支撑着教会。那四大原则就是「道理」、「经验」、「行为」和「惩戒」。这四原则若缺其一,教会就会像大厦一样,不是倾斜,就是倒塌。这四大原则不特不可缺一,也不可偏重。如果偏重于「道理」,我们很容易蹈法利赛人的覆辙,以为「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而事实我们所知道,不过是一些毫无经验的知识而已,等于一把卷了口的刀,有什么用处呢?如果偏重于经验,以为在基督里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情感性的活动而已,只注意情感里的享受,不理真理上的栽培和灵性上的造就,就很容易流为狂热的人。如果偏重行为,以为一切都需要自力更生,那么我们所信的和其他的宗教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有了以上三原则,而没有「惩戒」,就等于一个人种植了葡萄园,却不在周围圈上篱笆,只好让野兽进去任意践踏,不特结不出葡萄来,连葡萄园都有被毁坏的可能!所以教会若要圣洁,不特须注意前三原则,也要特别留意第四原则才对。目前教会之所以开不出花,结不出果子来,是否由于第四原则太不应用呢?

     (4)  领袖的公约

     谨附上洛杉矶第一华人浸信会「作执事的九个『一定』」,供读者参考:

     1.一定要有奉献的心志,牺牲的精神,事主的热诚。
     2.一定要有提前三1~10的资格。
     3.一定要每天读经、祈祷,并按月乐意纳十分之一。
     4.一定要结了婚的弟兄,并且妻子是奉献的,肯甘心情愿,协助丈夫作好执事。
     5.一定要能教主日学,在属灵事上能起领导作用。
     6.一定要有爱弟兄的心,在任何事上都愿意服务,特别是探访。
     7.一定要参加教会的各种聚会,并支持教会各种活动。
     8.一定要作信徒的榜样,除为了操练外,不和任何人作无谓的辩论。
     9.一定要和牧师并其它执事暨教会各领袖合作,不随便迁怒他人。


三、 金钱要分别为圣(箴十五8,二十一27;提前六9、10)

     当慕迪在芝加哥佈道时,有一晚,他的题目是「生财有道」,共分三点;第一是「尽力赚钱」,讲时听众大拍其手;第二是「尽力积钱」,听众也大拍其手;第三是「尽力捐钱」,听众就「鸦雀无声」了!这事实无非告诉我们:为什么大多数教会的经济常是「寅吃卯粮」?因为教会中真肯在金钱上爱主的人究竟不多!除了人对神的吝啬外,另有一些特殊因素須要防备,否则,神不能与教会同在,经济状况自会越过越坏!

     (1)不可因果相乘

     人生「饥不择食」,永是事实!有些教会因为经济常是捉襟见肘,不知不觉间会采取「泾渭不分」的政策,不细察奉献者的存心,也不留意金钱的来源怎样,只知「多多益善」,有意无意地讓一些不义和污秽的金钱流入教会的圣库里。神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教会的钱库若不圣洁,怎能希望圣洁的神与教会同在呢?旧约里记着说,当圣殿有了偶像,神的荣耀(同在)就离开了以色列人(结八章);新约也告诉我们:「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当教会不特有贪心(等于拜偶像),且贪了不义之财,神的同在怎会不离开呢?神既不与教会同在,教会的经济自然会有困难。当经济愈困难时,当事人愈会设法张罗;他们愈张罗,愈免不了不义;他们愈不义,就愈没有神同在!这种恶性循环,常叫教会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2)不可皂白不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中华民族的古训。可是有些末世的教会,只要有办法拿得到钱,甚至骗得到钱(有些宣教团体的确如此卑鄙,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爱主兄姐们要留心!)根本不理「有道」、「没有道」!神圣的团体竟如此下流,怎能得我主同在呢?

     在北美某大城市中有一教会,因为建造圣堂,经济不敷,就把教友分成小组,去中国城募捐。某一小组去某一华人家叩门,开门后,发现那家人正在赌博。赌徒问明缘由后,即从赌台上捡起一张五元的钞票,丢给他们;他们收了那五元,说声「谢谢」就走了!这样污秽的钱来造圣堂,怎么得神同在呢?毋怪等到圣堂造成,教会也就分裂了;牧师带着一批人走了,剩下一班「啼笑皆非」的会众! 

     当犹大把卖耶稣的银钱「丢在圣殿」後,「祭司长拾起银钱来」却说:「这是血债,不可放在库里!」那些「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的祭司和法利赛人,尚且知道金钱的洁与不洁,而末世的教会,却皂白不分地,讓不义的钱污染了主的圣洁,怎叫主的同在不离开呢(叁结八至十章)?

     (3)不可异想天开

     经上记着说:「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箴十五8);又说:「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箴二十一27)谁是「恶人」?按圣经的定义,并非指「十恶不赦」的罪人,乃是指「忘记神」的人(诗九17,五十16、17)。他们为神所憎恶,在神前有恶人的身份,是因他们忘记了神,忘记了神的慈爱,忘记了神的公义,忘记了神的圣洁。他们向神奉献,同时目中无神,再加上他们的「恶意」,怎能叫神容忍呢?什么是「恶意」?「恶意」是指向神贿赂,向良心欺哄!有人深知自己有了不义之财,也深知天知、地知、自知,虽人不知,在深夜自思时,常自惭形秽,却不肯或不敢面对现实,遂「异想天开」地捐些钱给教会,想讨神喜悦,或说贿赂神,希望神会包容、包容!殊不知耶和华之所以为耶和华,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7B)。我们的主肯「体恤我们的软弱」,却从不肯对我们的罪妥协!相反的,祂警告我们:「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为此,祂为我们预备了赎罪祭,只要我们肯承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祂永不会接受我们的贿赂,却要我们向祂认罪,祂必广行赦免,赞美主!

     (4)不可贪得无厌

     北美华侨对华人教会,常有两种批评:一是懒惰,一是要钱!「懒惰」的批评是出于他们的无知,因为大多数华侨,为了满足他们赚钱的欲望,常自清晨至深夜孳孳为利,连一刻休息都没有。当他们看见那些常去教会聚会的,就以为他们是借口逃避工作,是懒惰,这当然是「莫须有」的罪名,不值识者一笑。至于「要钱」,却言出有因!有不少华人教会,不识怎样栽培会友,叫他们爱神更深,只知道向他们榨钱。有些传道人不上讲台则已,一上讲台,除了叫会众捐钱外,根本无道可讲!例如某主日,有一信徒来和我们一起敬拜,问她为什么不去自己的教会,她回答说:「上讲台就讲捐钱,叫人听得烦死了!」不特如此,据说早年在加省,有称为牧师的会自己收捐钱,不是放在奉献袋里,乃是直截了当地放在自己衣袋里!有些教会对神圣的奉献是如此这般地贪得无厌,怎叫外人不说教会贪财、要钱呢?为了要纠正教会贪钱的坏名声,在北美曾经有一教会,立志绝不接收未信主者的奉献。当然该会有些领袖们,大不以为然,以为一个人有奉献心,总是好的。直等他们看见了箴言里的警告,他们不特拒绝收受不义之财,甚至每主日收奉献时,都会清楚报告,叫一切不信的不要参加奉献的崇拜。据说,目前那教会,每主日的奉献总是美金一万元以上!真可说得,有主同在,万事皆优!

     总之,「贪财是万恶之根!」这警告不特给个人,也给教会。教会若不听受这警告,反去贪恋钱财,在经济上不圣洁,结果不特神不同在,反会被引诱离了真道,甚至用许多愁苦把传道人、长执和会众都刺透了(叁提前六10)!

Shepherd His Sheep
教会增长的秘訣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