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pherd His Sheep
从灵洗到满有圣灵
第四章

第四章
满有圣灵

          「耶稣满有圣灵,从约旦河回来……」(路四1)

          「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满有圣灵和智慧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徒六3)

          「大众……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满有信心和圣灵的人……」(徒六5)

          「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满有圣灵和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徒十一24)

     在讨论了被圣灵充满的重要性以后,有一问题一定会跟踪而来,那就是为什么有一些人,在经验上认为他们已领受了圣灵的充满,但仍不能过一个真正基督徒的生活,或者无法进入真理的堂奥?特别在他们中间,有些女的能比其他的更会说方言,可是同时她们也最会搬弄是非,常会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闲言冷语,彼此中伤,羞辱主名!另一些人可能讲道有能力,神也借着他的事工叫许多失丧的灵魂得拯救,可是他那种谁也管不了的脾气也遐迩闻名,甚至他家中的子女都会敬而远之!多年以前,在中国有一位布道家,他的讲道极有能力,带领了不少中等阶级的人归向主,但是他的脾气却不敢恭维!有一天,他的老么问他的母亲说:「妈妈!爸爸去世要到哪里去呢?」她回答是「天堂!」那男孩感到非常沮丧,没精打采地说:「如果爸爸将要去天堂,妈,那我情愿不去那儿啦」。

     此外,有人拥有神医和赶鬼的恩赐,但他们对圣经中造就性的真理却一窍不通!也有人开口闭口劝人奉献,自己却不怕羞地要钱、要名,甚至因这些而晚节不守,身败名裂!另有些人由于他们一次的经验,造成他们自认比别人优越,就此鄙视其他被主宝血买回来的弟兄姊妹们!更有些人自恃一鳞半爪的经验,而忽略了他们为人在世的职责,甚至有些说方言的太太们,因他们的丈夫不会说方言而同丈夫闹离婚,并且宣称他们这样做是遵行神的旨意哩!这些不正常的事实,在今日那些称为被圣灵充满的人群中司空见惯,以致令许多虔敬的基督徒对被圣灵充满和满有圣灵谈虎色变!为要澄清这些问题,笔者不揣冒昧,谨呈管见如下:

     一、满有圣灵须别于灵恩

     经上告诉我们:圣灵有恩赐也有果子,它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范畴,并且有各行其是的目标。圣灵的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为要造就人。当一个人自知满有圣灵,对他本身而言,当然是足够了;但是神赐亮光的目的,是要我们带亮光给他人!这就是经上所说:「祂所赐的……为要成全圣徒……」(弗四12)是的,恩赐是为「成全圣徒」用的。「成全」二字来自一字根,它的意义有「补」破网(太四21),或「成全」未完成的(来十三12,彼前五10)的意义。所以它可以译为「挽回」被过犯所胜的(加六1),或「补满」信心的不足(帖前三10)。这样,圣灵所赐多种恩赐的主要目的,与其说为个人自身的利益,或个人生命的成长,毋宁说是为全教会整体性的造就,或说为要「建立基督的身体」!

     至于灵果,它的情形却不相同,不特要由圣灵借个人的生命产生,也需要假以时日,渐渐开花,渐渐结果,渐渐成熟。这是一步接着一步长成的,正如经上所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由个人的灵命所产生,也借个人生活和工作去彰显,例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等,这些都是圣灵借个人生命所彰显的荣美。所以圣灵所结的果无非是个人满有圣灵的明证,或说满有圣灵是因,灵果是果!

     这样说来,圣灵的恩赐和满有圣灵是否分疆划界,各自为政?事实却不尽然。它们虽然在本质和术语上都有区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漠不相关的。它们可能互为消长,却不是风马牛不相及。它们彼此间的情况,有如下文:

     我们都知道:满有圣灵是灵命的问题,充满圣灵是关乎恩赐和工作的。正常地说来,所有信徒不特已有属天的生命,也应有属灵的能力事奉主。但由于灵命的背景和过程不同,以及信心的大小,偏面发展在所难免!有些信徒在他们属灵生命的成长上占优势,例如巴拿巴(徒十一24);有些可能在基督徒的事奉上较长进,例如亚波罗(徒十八24—28)。在初期教会中,只有极少数信徒,如司提反、腓力及保罗才算得是文武全才的!

     偏面的发展当然不是神所喜悦的,可是这种畸形的发展已在教会中存在,我们惟有彼此忍耐,承认共同的软弱和失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纵然我们有恩赐,被圣灵充满,作工有能力,事奉有成效,若是我们的生命和爱心并未满有圣灵,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仍然不能得主喜悦!经上明记着,那些说:「主啊!主啊!」而不能进天国的人,并非没有恩赐传道、赶鬼、行异能,他们有,但因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不守法〔「作恶」原意)而被拒于门外!毋怪七十门徒布道回来后,告诉耶稣他们怎样赶鬼(有恩赐),耶稣却要他们注意灵命的成长过于工作的果效!第二、就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上满有圣灵,能驯良如鸽子,温柔似摩西,但天下之大,我们怎么知道没有其他的兄姐们,灵命可能比我们更进一步,智慧和恩赐也可能更胜我们一筹呢?我们不应如无知的卖盐人专说自己盐是咸的;愿我们从自卑感的象牙塔里出来,生活在主面光中,互相尊重,彼此激发,好叫我们一同在工作上有圣灵的充满,在生命中能满有圣灵!设若有人能领受圣灵的充满,并拥有属灵的恩赐,而且有效地工作着,他应追求满有圣灵;否则,他人可能借着他的恩赐和事工得了造就,他本人却反会被弃绝了(参林前九27)!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有人操练到满有圣灵,他同时也应切慕属灵的恩赐,使他能造就教会,成全基督的身体,因为我们不单是天父的儿女,也是万王之王的仆人!神救拔我们,期盼我们作祂的好儿女爱祂,同时也作祂忠心的仆人事奉祂。总之,所有的信徒,为了要有效地事奉,我们都应被圣灵充满;为了要有敬虔的生活,为主作好见证,操练自己成为国度人才,我们也需要满有圣灵。这样,我们才不致成为「没有翻过的饼」!

     二、满有圣灵须渐渐形成

     在希腊文中,「充满」(filled with)和「满有」(full of)本是两个字式(可惜中文新约把它们都译作「充满」)。「充满」说明一种肯定性的动作;「满有」是个形容词,好似在一实体旁,安置某物来表达他必有的特性一样。这样,「充满」是一种行动,是圣灵把祂自己特有的能力和属天的才能赐给人,为要成全神所托付他的事工;「满有」是一种渐进性的塑造,说明信徒敬虔生活的光景,借着内在圣灵渐进性的作为,逐渐地塑造全人,使信徒们能从灵欲战争中百战百胜,对神趋向百依百顺,对事奉常是百发百中。简言之,「充满」是我们得到圣灵的能力,「满有」却是圣灵得到我们!这是从属肉体转移为属灵生命的必有过程,是由我们内里居住的圣灵渐渐塑造我们而成的。叨雷(R. A Torrey) 如此说:「这般的特质是圣灵的工作,使信徒能够脱离罪和死的律 (罗八2),并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罗八13) 。我们的特权就是每日每时,在圣灵的权能中与祂同行,好使属肉体的本性经常地被置于死地。然而这并非是圣灵的洗!」①

     所以,满有圣灵不是等于五旬节时的圣灵充满,因为使徒们在五旬节后,并未显示他们的生命从此就继续不断地保持在圣灵的满溢中;这也不是等于每一分钟都要被圣灵充满的意思。满有圣灵是指每天生活在他所接触的人群中,他会不自觉地活出圣灵所结的果子来。这并非借着与属世的事物争战而成就,也不是借着模仿一些属天的观念而获得,乃是借着圣灵继续不断地在内心耕耘,配合着应时的圣灵充满和神话语的光照,叫在地上的人活出天上的生命来!换句话说,我们要想过属天的生活,得胜属世的试探,并非是借着立意抛弃或隔绝而成,乃是借着从满有圣灵的生命中发射出来的神圣能力,使属世的事物丧失了它对我们的权势和影响力!这就是为什么司提反在群魔乱舞时,他的面貌会像天使的面貌,他说话叫敌人抵挡不住,他的灵眼明亮到看见神的荣耀,又见到耶稣站在神的右边,因为经上明说:「司提反满有圣灵!」(徒六3、5、8,七55) 戴德生曾有以下几句话,他说:「我快乐的体验是每日、整日那不可言喻的喜乐。神——就是我的神——是一位永活、荣耀的真神;我所要做的,就是欢愉地事奉祂!」② 满有圣灵的人,他的为人真可说得「在地若天」!

     在这里,或许有人会问,从重生到满有圣灵要多久才行?是短期还是长期?根据神借着保罗在林前三1—3所启示的,这期间似乎不应超过三、四年,因为从保罗第一次访问哥林多城到他写哥林多前书时,其间相隔约三年至四年。据保罗的理想,在那三、四年中,哥林多的圣徒应当达到满有圣灵的光景,可惜他们没有!很奇妙的,只有主耶稣,在祂被圣灵充满后(路三22),立时「满有圣灵」(路四1原文)。赞美主!

     三、满有圣灵须履行条件

     任何人重生后,就有内在的圣灵作为他蒙救赎的凭据(弗一14),并且期盼着有一天会整体地、完全地被祂所据有。但由于信徒缺乏支取的信心,并由于在他里面肉体的反抗,圣灵在他生命中常被拘束在一狭小的范围中!这当然不是内在圣灵的希望,祂绝对不满意于「部分」的地位!因此,祂会继续不断地在信徒内里作工,直到一切属他的都完全降服在祂的权柄下,好使基督在信徒的生命中能圆满地彰显出来。

     满有圣灵和信徒每日的成圣,无非说明了一件事的两面。他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所看到的同一真理,前者强调圣灵在信徒内里的工作和目的;后者说明信徒借着满有圣灵当有的生活和职责。换句话说,一方面圣灵借着基督的十字架来治死和更新信徒的生命,好使他向他的老旧本性死,而向活在他里面的基督活,同时要顺着圣灵行,就不致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另一方面,信徒也要不让圣灵担忧,不消灭圣灵,好让圣灵的权能在他内里自由运行。这样,我们首先要讨论圣灵怎样引导信徒支取恩典——基督的十字架,然后我们再査考信徒对满有圣灵应履行的条件。

     ㈠ 圣灵会引领信徒支取恩典(基督的十字架)(加五22—24)

     满有圣灵和结出圣灵的果子是一因一果,已如上述,因为惟有满有圣灵的才能结出灵果,也惟有结出灵果的才能显明满有圣灵。经上很清楚告诉我们,结灵果和十字架治死肉体有切肤的关系(参加五22—24)!所以要满有圣灵,也非支取十字架治死的恩典不可!

     基督曾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两件事:一是祂在十字架上流血,一是祂在十字架上受死。祂流血为要赎人的罪,祂受死为要治死信徒们的肉体。或说,基督的死告成了两件大功:消极方面,祂为人类受死,好让人从罪咎中被救出来;积极方面,祂与人类同死,好使人向自己和罪死,脱离肉体的捆绑。这样,前者是我们称义所必须的;后者是我们成圣或说满有圣灵所不可或缺的。对这一点,保罗说得很好:「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我们要与基督同活,要满有圣灵,那么「死」是必须的!所以,除非一个人已与基督同死,否则他就不能实际地满有圣灵,活出基督!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或说同死,在教会中一直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标语,很难听到脚踏实地的指导,叫信徒们去支取。特别在有些自称已经与基督同死的人中,更容易看见他们自我的活跃!明明是他们旧人的发泄,还说是为主大发热心;甚至有些人妄自尊大,眼中无神!那么为什么同死是这么困难呢?因为同死不是人自己所能为力,我们不能治死自我,我们至多只能否定它;但无人能否定它,除非那人恨恶它;要人恨恶它,就要人洞悉「自我」的狡恶和它那超人的权势!所以任何人要领受基督的死并拥有满有圣灵,以下两步圣灵的引领是不可或缺的:

     (1) 领信徒看见「我」的败坏

     「我」——虽是耳熟能详的名词,但大多数信徒依然不认识它的真相!信徒们很可能会留意到世界的引诱,罪恶势力的阴险,甚至撒旦的伎俩,却很难认识「我」的诡诈和败坏。有许多时候,当「我」完成了一件好事,「我」就要像喇叭似的在人前大吹特吹!当「我」有机会炫耀自己时,「我」会尽其所能地表现「舍『我』其谁欤」的气慨!但若「我」错失良机,那么「我」就沮丧不已,甚至会哭泣!「我」不希望任何人有「我」那般地位或身分,也不喜欢和他人分享「我」的朋友。你和「我」一起享受罪中之乐,你就是亲爱的弟兄;你若纠正「我」的错误,你就是「我」的冤家!简言之,「我」生活的中心就是自私,常借着自我优越、自我可怜、自我辩解、自我放纵及其他类似的「专顾自己」来表达由亚当来的本性。圣经中明确地指出,「我」已被神定了罪,可是许多信徒却不在乎,或说他们根本不晓得!毋怪耶利米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原文:不可救药),谁能识透呢?」(耶十七9)

     上文所说的「肉体」,并非指我们的身体,乃指人类由亚当所承袭的有罪及败坏的本性!它恨恶神所喜爱的,喜爱神所恨恶的,正如经上所说:「在它里面毫无良善。」保罗曾受过高深的教育和高等文化的熏陶,并且经过精深的宗教操练,就道德而言,他是无可指摘的,但他说:「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他深知他那与神全然为敌的本性,没有丝毫可以取悦于神;它像迦南人一样,被注定的命运就是完全消灭!所以无论何人,试图保留它或利用它,结果必是养痈长疽,自贻祸殃!

    (2) 领信徒进入基督的死

     凭理论来说,要我们钉死老旧的本性(自我)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支取「与基督同钉十架」的恩典,与基督的死联合就行。可是事实上,这支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它需要对基督整个的救赎有更深挚的光照和体认!当一人重生时怎样看见自身的败坏,看见神在基督里为他所预备救恩,并基督怎样愿意进入他的心,他就照样接受了基督的救恩和在祂里面的永生,而成为神的儿女;同样,他也要先看到「自我」的败坏和基督十架的大能,他才知道如何支取,如何同钉十架!否则,他就无法弃绝他那老旧的本性。这一种顿悟,并非是借着个人才智所能获得的,也不是凭着个人本身的意志所能抉择,乃是圣灵更深邃的启迪,或说进一步的光照,使这恩典和真理活现在信徒的眼前,信徒才能知所取舍。

     这种顿悟之道,通常是由属灵的争战开始。在一个人得救之后,他会开始享受救恩的大喜乐,他欢喜研读圣经,酷爱祷告,并喜爱与神和其他的基督徒相交;他常常会意识到,作为一个基督徒,对他而言,实在太美好了!可是好景不常,这种光天化日的享受,可能仅是一年半载,迟早他会发现,不知怎的,他又重在烟雾弥漫之下过日子了!他感觉到神话语的光照不如从前,恩主和弟兄姊妹们也没有像从前那么可爱!他内心败坏的意向和习惯又重新跃跃欲试了!在那时候,他内里开始有了争战:有一意念要他取悦于神,另一意念要他满足自己;一方面渴慕神的荣耀,一方面贪恋世界的享乐;这两个意念各有相当强的吸引力,前者想把他拉近基督,后者把他拉向世界!

     在这种战争中,撒旦常会试探他,甚至控告他,使他怀疑:他自己是否真正得救?神是否真的爱他?属灵的一切是否真实?所以对他而言,这是一个危机,充满了痛苦和沮丧!事实,这不一定是他有问题,乃是圣灵的带领,要领他到向「自我」死的地步!那时候,一方面圣灵会叫他想起神的恩典和慈爱,应许和事实来支持他,并且激励他抵挡由撒旦来的一切;另一方面,神也让他独自和他的「老我」奋力争战,并且让他一而再地失败!这样,他会一次又一次地奉献他自己,修正他的抉择,立他新的志愿,甚至为了鞭策自己要达到这种目的,设立了许多严格的规条;可是所有这一切自我的纪律,在短期内或许会发生些少功效,但不久他们会成为断弦之弓!因为自我管束的能力,永远不能与受死并复活的基督产生属灵的联合!所以「治死」并非是怎样去压制它,乃是要怎样废除它,要它死!至于如何要它死呢?且看下文:

     当一个信徒在这种危机里,经历一连串苦痛的挣扎后,他就经历到,他所有为要叫自己与基督同死的努力,不单是毫无功效,反带给他更多的失败和痛苦!这样,他会被圣灵带入向「自我死」的真理,因为他已领悟到,不论他内里的什么,就是看为最好的志愿、抉择,带来的无非是无法自拔的「山穷水尽」而已!他会不自禁地向主呼喊说,「主啊!我完啦!我是死的!」这样,圣灵驱使他到绝望的中心点,也就是那真正向「自我」死的真理中!他在那里才真正领悟到「在他里面毫无良善」是什么意思;他明白为什么他靠自己的努力,在治死「自我」的事上毫无功效;他开始明白向「自我」死的真意义何在,他会向神求那从十架而来的完全拯救和释放!

     那时,圣灵会使信徒去体认罗马书第六章六节和加拉太书第五章廿四节中的事实:「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在十字架!」「同钉」的时态是简单过去式,指该动作是在过去时间内一次完成,并且永远完成了!我们的旧人并非将要钉十字架,也非我们能把它钉死,乃是他已与基督同钉十架!当基督在十架上时,我们的旧人也同时在那儿!换句话说,它已在二千年前与基督一同钉死了!我们可以对它宣告说:「你这一无是处的,你是当受咒诅的,你已经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借着我对基督的认同和信心,你早已被置于死地了!」这样,圣灵会使信徒把自己投入基督的死中,叫基督和他合而为一,基督的死和活成为他的死和活,正如赖福特(J. B. Lightfoot)所说:「我已不再单独存在,我已在基督里合一了!」③

     ㈡ 信徒要履行满有圣灵的条件

     圣经是一本神应许的书,里面充满了宝贵而又伟大的应许。它们的本源是出于天,它们的内容是极丰富的,而它们的成就更是确切无误的!在圣经里,那些二千到三千的应许中,可被分为有条件性的和无条件性的二类。有条件性的应许,是要先履行条件,然后才能获得所应许的;无条件性的,即要借着信心去支取,就可享受。这样,得救可说是无条件性的应许,满有圣灵却是有条件性的。简单点说,要满有圣灵,除上述与基督同死外,也须履行下列条件:

      (1)「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18、25)

     满有圣灵,或说向「自我」死,并未担保信徒们将永不会有过失,或堕落,因为甚至摩西都会在以色列子民面前轻慢神,大卫也会犯这样可怕的罪!所以只要什么时候,我们忘记了把肉体的本性交付在基督的死里,或说降服在圣灵的权下,那老我会重回娘家!这便是为什么保罗和巴拿巴也会起争论,甚至彼此分手(徒十五39);彼得和巴拿巴在安提阿,也会假惺惺地与外邦人隔离(加二10—13)。至于要怎样才不致如此,且看下文分解。

     一个信徒重生后就有两个生活原则:一是顺着血气的力量而行的——属肉体的;一是顺着圣灵的引导而行的——属灵的。他们互相对立,无法达成一致。这势不两立的战争,不断地激荡着我们。结果,人们必须服从其中之一,没有一人能独立行动!所以如果有人要和基督同钉死永远有功效,或说要常满有圣灵,不让肉体活动,他就要「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

     这「行」字和本章廿五节「行」字的意义各有千秋:前者由「周」、「行」二字合成,福音书有四次把它译作「游行」;后者在新约只用过五次,有「循序而行」的意义,在使徒行传译做「循规蹈矩」就是这字(廿一24)。这样,前者似指「行」的行程,可译做顺着圣灵的「行程」;后者指「行」的「操练」,可译为「顺着圣灵的规矩」。无论「行程」或「规矩」,都是指信徒在生活中需要亦步亦趋地跟随圣灵而行,正如十八节所说的「被圣灵(继续不断地)引导),保持满有圣灵的秘诀就在此!

     凡能顺着圣灵而行,或说保持满有圣灵的,能不住地享受双重释放的恩福:一是从所列的十五项情欲的事中得释放(五19—21)。这十五项代表一切从亚当所承受的邪恶,借着圣灵引导我们与钉十字架的救主联合而得释放。一是从律法的辖制下得释放。人有罪性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借着圣灵的协助,使我们能支取基督的一切,不特叫律法得以满足,连律法的权势也都废除了,并且能结出律法无法产生的圣灵果子。换句话说,满有圣灵无非是继续不断地接受我们与基督的同死,并且顺着那住在我们心中的圣灵行事为人。这并非是更多自我的活动,更多自我控制和挣扎,乃是像大卫所说:「耶和华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我的心平稳安静,好像断过奶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怀中;我的心在我里面真像断过奶的孩子。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从今时直到永远!」(诗一三一)。惟有如此顺着圣灵而行的,才能保持和基督同死的功效,也能享受满有圣灵的丰盛,好叫我们本性所有一切肉体的权势荡然无存,随时结出圣灵的果子,好叫基督的形像在我们身上日新月异地彰显。赞美主!

     (2)  不要叫圣灵担忧 (弗四30)

     这简短的启示,告诉我们圣灵有母性的温柔!当一个信徒犯罪抵挡了祂,祂并没有从祂所内住的信徒心中撤回祂自己;祂反为他担忧!这是何等伟大的母爱啊!司可福(C. I. Scofield)说:「有些人在神圣的爱中,找到了母性的一面,这本不足为奇!」④ 按照上下文,这命令并非仅是一种普通的劝诫而已,它含有上文的一切命令——正如本节开始时的连接词(也、而且)所表示的。这样,本节的上下文也指示我们,什么能叫圣灵担忧!为了篇幅的关系,我们只能摘取上一节的「污秽的言语」,略加讨论:

     「污秽」二字,在新约共用过八次,除本节和另一节译做「不好」外,其余都译做「坏」树、「坏」果子,可见一切坏话都能叫圣灵担忧。我们要满有圣灵,就必须在话语上谨慎!可惜今天淫词、妄话和戏笑的话,不单在基督徒团契的聚会听得到,在教会的报章杂志上读得到,连讲台上也讲的越来越多!甚至在有些教会中,如果传道人不会说戏言,他会被看为不合时代的冬烘!今日有些查经班和主日学所教导的,不过是一些嘲弄戏笑的谈论而已,怎么叫圣灵不为这些教会担忧呢?雅各说得很好:「若有人自以为虔诚,却不勒住他的舌头,反欺哄自己的心,这人的虔诚是虚的。」(雅一26) 愿凡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总之,祂是圣洁的灵,凡是越规的行为,令人污秽的话语,或导致犯罪的意念,都会使祂担忧。「担忧」二字,除了本节外,在新约都译做「忧愁」,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忧愁」(太廿六37)就是这字。那里告诉我们,恩主的忧愁是「极其难过」,「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的忧愁,圣灵的担忧是否也是如此呢?若我们令圣灵如此,怎能希望满有祂呢?

     (3)「不要消灭圣灵」(帖前五19)

     本节经文,在中文圣经中,「圣灵的感动」旁有小圆点,似乎译者告诉我们:原文并无这几个字。实际上,原文有「圣灵」却没有「的感动」三字。这样,这里所提示的,不是单指「消灭」祂的感动而言,乃是指圣灵一切的作为都不应该「消灭」!「消灭」是现在时态的命令,说明这种动作常是一连串的。至于消灭的原因,可能是忽视或滥用神的恩典。艾德曼(C. R. Erdman)曾说道:「对于那些忽视或滥用我们为基督做见证的机智和能力的人,或是在服事的范围内有与圣灵的激励和供应相违背的失败行为,必须要提出警告。」⑤ 要解除消灭圣灵的危机,下列二条件应随时履行:遵守神的命令和等候神的时间。

     (a)遵守神的命令。神不单期盼信徒做好儿女,也希望他们做好仆人,已如上述。祂希望他们明白祂的旨意并能切实遵行。祂赐给信徒们亮光,是要他们去实行祂的心意。当信徒们没有尽责去实行祂的心意时,他们不特亏缺了神的荣耀,也丧失了他们的福分!摩西是满有圣灵的一位领袖,他的温柔远超过地面上的众人,他的忠信是受神称赞的,他甘愿在神面前涂抹自己的名来代替他同胞的灭亡,然而他却在米利巴不遵守神的命令!结果,不单是未使神的名超凡成圣,摩西本人也失去了那进入流奶与蜜之地的福分。约拿,是神的代言人,他消灭圣灵感动,不肯去尼尼微,以致首先被不信的人抛落海中,后来又被一条大鱼吞入,若不是神赐他特恩,不单他个人的生命要完结,尼尼微城里近百万的灵魂也都要灭亡!凡不听神命令以致消灭圣灵的结果是何等可怕又可悲啊!

     (b)等候神的时间。神所有的作为都有祂自己的模式和时间,这些模式和时间都已在永恒中厘定,或说已预定好。所以凡蒙神悦纳的工作,都要遵照属天的时间表。一个人期盼满有圣灵,也有他的时候,他应忍耐地等候神的时间,不可以操之过急!在神前,纵然一件事工就其外形和内质而言已是标准的,若在神的时间上有偏差,它还是无法得神喜悦(参出二11—15;民十四39—45)。大卫对神时间的重要性非常敏感,当扫罗落入他手中时,因神的时候未到,他就不敢伤害他!所以等候在神前不是浪费光阴!

     等候神确非易事,因为人心急急,神心慢慢,自从创造天地以来就是如此!那么期盼满有圣灵的人应怎样在神前等候呢?第一、要常保守自己在主的爱中,要深信恩主必会叫我们满有圣灵,因祂爱我们爱到底,正如经上记着说:「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十三1)。第二,要「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腓一6),因为祂本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来十二2〕祂是始,祂是终;祂开了工,祂必会完工。我们既是祂手中的工作,祂一定会完成;祂希望我们满有圣灵,祂一定会使我们满有圣灵,因在祂没有难成的事!这样的信心,这样的盼望,自会让圣灵在我们心中一天比一天更加满有!赞美主!


① Torrey, R. A., The Baptism of the Holy Spirit, p. 16
② Taylor, James Hudson, Spirit Secret, p. 22
③ Lightfoot, J. B., St. Paul Epistle to the Galatian, p. 312
④ Scofield, C. I., Plain Papers of the Doctrine of the Spirit, p. 54
⑤ Erdman, C. R., The Spirit of Christ, p. 49